《事故调查报告》披露,在事故信息上报过程中,鄄城县政府对可能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信息上报存在问题,在得知6人疑似失踪、事故伤亡人数可能发生变化后,未在30分钟内电话上报、1小时内书面上报。另外,涉案非法窝点曾在鄄城县另一镇非法生产,因气味浓重被附近居民举报后,相关部门和镇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,但只勒令拆除设备,并未依法向上级报告。本应彻底消灭的窝点新澳门六开彩资料查询最新,因没有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,在10多天后被转移到新地点重新开工,最终酿成悲剧。

该非法窝点位于荷泽市鄄城县大安镇王菜园村西北约100米处,为一独立院落,自2022年10月起闲置,院落占地面积5692.32㎡,内有钢结构厂房1栋、宿舍及后勤平房6栋、门房4栋、锅炉房1栋(锅炉已拆除)、变压器1台、车棚1座。3-氯炔丙烷生产工艺由臧志强结合行业经验自主研究。臧志强,男,高中文化,是非法生产活动的主要组织者,主要负责非法生产窝点的生产技术及原料、产品购销管理。

公开资料显示,3-氯炔丙烷是一种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化工原料和农药中间体2024年管家婆的马资料,我国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年版)》和《民用爆炸物品清单》中均未列入3-氯炔丙烷。

2023年5月至2023年11月,臧志强在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租用氯乙酰氯装置生产3-氯炔丙烷,共计生产、销售3-氯炔丙烷约200吨。2023年8月28日,臧志强在鄄城县洞口镇铜塘行政村薛庄村租用扶贫车间,非法生产3-氯炔丙烷。12月17日,因生产气味浓重,群众向荷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举报,被环保部门责令自行拆除。 该厂房于12月21日停止生产。2023年12月30日,臧志强租赁大理公司厂房后,将相关生产设备从洞口镇转移到大安镇,并组织工人安装在厂房内,用于生产3-氯炔丙烷。由于厂房长期闲置,供电公司已停止对厂房供电。2024年1月4日,张晓到大安供电所办理恢复供电手续。2024年1月5日,厂房开始安装设备,安装调试完毕后,于1月15日开始生产。

据调查,事故发生时现场约有3-氯炔丙烷,另外还有多桶炔丙醇、DMF等易燃物品。结合现场检查调查,依据经验公式,对爆炸事故TNT当量进行理论计算,本次事故TNT当量约为600kg。

事故过程如下:1月19日晚,夜班工作人员发现4号蒸馏釜冷凝器出现故障,1月20日零时左右停止蒸馏操作。1月20日19时许,刘某强组织人员拆除蒸馏釜冷凝器,准备更换新冷凝器。1月20日19时46分06秒,现场人员开始用电焊机用大电流切割固定冷凝器的钢支架(50mm×50mm角铁)。切割作业持续产生电弧光和高温焊渣。19时46分46秒,间隔很短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两次爆炸,先是蒸馏釜内的3-氯炔丙烷发生爆炸。 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高温继而引起现场水洗中和釜、两台氯化反应器及产品接受罐内的3-氯炔丙烷发生爆炸,导致蒸馏釜、水洗中和釜及两台氯化反应器解体,造成7人死亡,1人受伤,可燃物起火燃烧,厂房及设备设施严重受损。

事故直接原因是:现场人员用大电流的电焊机割断蒸馏釜侧面上方冷凝器钢支架时,产生的电弧或高温焊渣使蒸馏釜内的3-氯炔丙烷发生爆炸,继而引起蒸馏釜南侧的水洗中和釜和2台氯化反应釜内的3-氯炔丙烷爆炸,4台反应釜全部解体,并伴有极强的冲击波,导致现场人员伤亡,可燃物燃烧,厂房及设备设施严重受损,大量杂物飞出,院内建筑物倒塌,周边企业、村庄房屋受损。

刘某强是非法生产活动的参与者,主要负责非法生产窝点的现场管理,在事故中死亡;其他6名死者均为非法生产窝点的现场操作人员。

事故调查报告披露,此次事故的处理暴露出两个问题:

一是事故信息上报不及时。在事故信息上报过程中,鄄城县政府对可能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信息未及时上报。1月21日15时左右,在获悉6人疑似失踪、事故伤亡人数可能发生变化后,未在30分钟内电话上报、1小时内书面上报澳门三肖三码准100%,直到18时12分,鄄城县才将相关情况上报省应急厅。

二是事故现场保护不到位。应急救援过程中,为加快搜救进度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,对事故现场部分化工原料及生产设施部件进行清理、搬移,部分现场用纯碱、泥土覆盖,现场图绘制、文字记录存在缺失,现场重要痕迹、物证保存不善,对事故现场造成一定程度损坏,影响后续事故调查。

据央视网报道,1月21日,山东省鄄城县应急管理局发布通报称,1月20日,该县大安镇王菜园村外一废弃厂房发生爆炸,20时30分左右火势被扑灭。经搜救发现两名伤者,其中一人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死亡。公安、消防部门正进一步清理现场,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。

澎湃新闻注意到,上述通告中并未包含任何有关前述6人疑似失踪的信息。

事故调查报告指出,事故的主要教训是:

一是安全发展底线没有牢牢守住。2023年以来,菏泽市连续发生4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,涉及菏泽市不同县区、分属不同行业领域、事故类型不同,教训十分惨痛。鄄城县违法生产窝点引发的事故,距离上次重大事故仅两个多月,性质恶劣,社会影响恶劣。这反映出鄄城县部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底线思维不强,区域重大风险意识不强,没有充分吸取近期菏泽市事故教训,没有以身作则做好警示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,没有扎扎实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,导致重蹈覆辙。

二是“打非打硬仗”力度不够。2023年11月至12月,涉案非法窝点在鄄城县洞口镇进行非法生产,因气味浓重被附近居民举报后,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处,但只勒令拆除设备,并未依法向上级报告。原本应该彻底铲除的窝点,因没有有效的治理措施,在10多天后就搬迁到新地点,最终酿成悲剧。这充分体现了鄄城县在安全生产领域“打非打硬仗”没有用真手段,没有采取硬措施,没有从根本上及时消除事故隐患。

三是部门监管链条断裂。市场监管部门未把打击无证经营作为重点工作,未对辖区内无证经营进行排查山东鄄城废弃厂房燃爆致 7 死 1 伤,事故调查报告出炉,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生产、销售3-氯炔丙烷的违法生产窝点未发现和查处;公安部门未将剧毒化学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落到实处,排查不深入彻底,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,未对辖区内闲置工厂进行全面排查;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不严实,未按规定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生产窝点,未对生态环境领域“打非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;应急部门未对违法“小化工”易发点进行深入排查; 该非法窝点租用鄄城县大安镇废弃厂房进行生产,镇供电部门未经认真审核就向非法窝点供电。一系列的漏洞和管理不善,导致非法窝点在设备安装、原料采购、3-氯乙炔生产等环节“一路绿灯亮”,畅通无阻。

四是安全监管基层不衔接。此次事故中,现场操作人员在未经任何培训、生产工艺未经验证的情况下,唯利是图、不计后果,违规组织生产,盲目检修作业,安全意识极其淡薄,无视法律、挑战底线。同时也反映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还不够扎实,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等地基层尚未衔接,辖区内风险隐患未摸清、化解处置工作推进不到位,安全生产“最后一公里”悬而未决。

《事故调查报告》显示,非法生产活动的主要组织者臧志强、韩克文,参与人张晓,非法生产窝点的投资人、借款人张文杰等4人涉嫌犯罪,已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。

事故调查报告还建议追究28名公职人员的责任。